一、招聘人数
本次拟公开招聘公益性协管员4名。
二、应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一)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满足以下五类其中一项):
1.女性满四十周岁以上、五十周岁以下人员(1984年8月1日之前出生)和男性满五十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人员(1974年8月1日之前出生);
2.残疾人员;
3.享受“低保”待遇人员;
4.“零就业家庭”人员(现役军人配偶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5.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失业一年以上人员需连续中断缴费1年以上)。
(二)北京市丰台区户籍人员。大专以上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四)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役军人、现役军人配偶、有基层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可视部分不得有纹身。
(六)遵守宪法和法律。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七)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语言表达、公文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八)本次招聘实行统招统分,工作中服从岗位调剂,服从街道城市协管员队伍体制改革的统一安排。
三、工资待遇
依据城市协管员相关文件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
2024年8月19日—8月21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2.报名及资格审核地点:
方庄街道市民活动中心(丰台区芳群园一区7号楼202,联系电话:67605026)现场报名。
3.资格审核需提交材料及装订顺序:
(1)报名表原件并贴好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户口是集体户的,须提交本人页原件,集体户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并加盖集体户单位公章);
(4)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二)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
1.考试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2.考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3.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为合格(含60分),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三)体检及考察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合格后列为考察对象,并按要求递交政审材料。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1.体检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2.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3.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执行;
4.考察环节:综合考量考生的身体状况、工作表现、思想政治表现等相关情况。
(四)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 “丰台人社”微信公众号云招聘栏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2.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3.在公示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正式聘用或应聘人员明确表示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
(五)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由方庄街道市民活动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使用的全过程,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终止合同;
(二)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丰台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不进行电话通知。考生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关注查询有关信息,因考生自己原因或因通讯不畅,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
(四)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五)拟报名人员,请提前在“丰台人社”微信公众号下载报名表,内容需电子版填写,用A4纸打印,报名现场不提供填表条件;
(六)考生应服从招录单位的工作安排,不服从的不予招录。
丰台区方庄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