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兴丰街道招聘劳动监察员4名(男3人,女1人)。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3.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5.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口吃;
7.专业不限;
8.限本市户籍(大兴区户口优先考虑);
9.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含行政拘留),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的记录,并能够按照时限要求通过政审且政审合格。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此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4日-8月15日17:00
(二)报名时所需的材料:
1.大兴区兴丰街道招聘劳动监察员报名表(见附件);
2.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照片;
3.本人身份证原件照片;
4.学历证书原件照片;
5.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提交原件照片;
6.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附于报名表照片处;
7.有驾照的提供驾驶证原件照片;
(三)其他说明:
1.报名材料请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2716642833@qq.com。(分散文件报名造成审核误差本人承担责任)
2.注意文件名格式:报名岗位(男或女)+姓名
例:劳动监察员(男)+张三
四、考试安排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设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照计划聘(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最终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笔试占50%、面试占50%)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相关要求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公示体检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和工作待遇
(一)聘用:
应聘上岗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工资待遇:
劳动监察员税前工资约4300-5100元/月。
八、特别提示
1.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体检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联系人:李女士
咨询电话:13041057445(工作时间: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