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
人数 |
岗位、专业要求 |
学历 |
其他条件 |
党群服务中心 辅助人员 |
1 |
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专业不限。 |
大专或以上 |
1、熟练操作电脑、运用办公系列软件; 2、沟通协调能力强,普通话、粤语流利,有一定文字表达能力; 3、周六须上班。 |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24年8月14日(星期三)至8月16日(星期五),正常工作日的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5:00时-17:00时。
(三)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街道办事处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广州市越秀区惠福东路龙藏街19号首层)。
(四)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携带《报名登记表》(需下载打印附件)、户口簿、学历证、身份证、失业证或离职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现场进行资料审核。应聘人员所交资料不予退回。
四、考试办法
考试形式采用笔试、面试。按照笔试成绩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数,面试后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人数的3倍,则直接进入面试。根据笔试、面试后综合成绩高低按1:3比例确定前3名考生(由用人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政审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与政审,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人选。
六、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公布招聘结果:街道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的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对招聘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北京街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申请复核。
(二)对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胜任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资待遇:按照北京街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不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依法购买社会保险。
七、注意事项
(一)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公告上职位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二)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越秀区北京街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83640896; 郑小姐 联系电话:83640895
附件:北京街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越秀区北京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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