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17年教学科研岗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
留学归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2017年应届毕业生及各类优秀人才。
二、 招聘基本条件
(一) 热爱教育事业,热爱高校工作,学风端正,治学严谨,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创新精神、奉献精神和敬业精神,身心健康;
(二) 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留京条件;
(三) 留学归国人才或具有留学经历者优先(留学归国人员回国工作属于初次就业派遣,需落户人员应达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规定的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就业落户基本要求);
(四) 年龄要求:博士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27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后37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三、 招聘具体岗位及要求
设岗部门、岗位类别、专业要求、学位学历要求、岗位数量、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请参见附表。
四、 报名方法及时间
(一) 应聘者请与相关院系联系(联系方式见附表),发送电子版简历至电子邮箱,并在邮件标题中注明所应聘院系、岗位、应聘专业、姓名。同时,应聘者请登陆首都师范大学招聘系统(网址:http://zhaopin.cnu.edu.cn/zpsys)按照要求填报信息,并提交岗位申请。
(二) 报名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20日。
五、 应聘人员的待遇
按国家、北京市及校内有关文件执行。
六、 招聘程序
(一) 申报;
(二) 简历筛选:由学校各用人院系根据用人需求、应聘者专业方向、研究水平、社会实践经历或工作经历进行筛选;
(三) 面试:由学校各院系根据用人需求,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与能力或管理能力进行测试,并对应聘者采取试讲和学术报告等相关方式进行面试;
(四) 心理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心理测试;
(五) 体检:由应聘人员根据相关要求进行体检;
(六) 确定拟聘人选: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面试答辩并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七) 公示:由学校分期在校园网上公示。
七、 其他说明
(一) 学校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初审通过人员参加考试,初审未通过的不另行通知,应聘相关材料恕不退还;
(二) 留学归国人才或具有留学经历者优先;
(三) 聘用人员岗位等级:
拟聘用的硕士研究生一般聘在专技十二级及以上,拟聘用的博士研究生一般聘在专技十级及以上。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拟聘人员及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生等无专业技术职务的拟聘人员须经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认定并聘用到相应岗位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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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