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工作性质
(一)岗位:司法行政部门岗位。
(二)人数:10人。
(三)工作性质:主要承担司法行政部门事务性辅助工作。
二、报名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北京市密云区常住户口;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为36周岁及以下(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参加过邪教组织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公告。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27日—11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
密云区人民检察院512会议室。
3.报名须提交材料及排列顺序
(1)报名表原件(见附件);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报名人员提供加盖管理部门公章的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采用A4纸型,本人签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三)考试
采取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各占50%。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2017年12月1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考试地点密云区人民检察院西配楼会议室。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给定阅读材料的分析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2.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与专业技能考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考试人员(拟招聘人数与专业技能考试人数未达到1:2的比例,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均进入专业技能考试)。
笔试成绩和进入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另行通知。
3. 专业技能考试
(1)专业技能考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在计算机录入给定材料的水平。
(2)专业技能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人选另行通知。
(四)体检、政审、公示
综合成绩60分及以上者,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选。
1.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相关文件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2.政审。政审重点对违法犯罪、参加邪教组织等进行考察。
3.体检、政审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体检、政审人员。
(五)聘用公示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对于体检、政审不合格者或者通过公示反映出问题且经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六)人员聘用及工资待遇标准
聘用的劳务派遣制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原则,依法与北京全诚劳务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等相关手续。首次签订2年期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由密云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工资待遇标准为北京市最低工资和每月200元绩效奖金。
四、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联系方式
考生咨询电话:59557870。
附件:报名表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11月21日
附件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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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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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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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寸免冠
彩色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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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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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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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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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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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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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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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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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及
入党(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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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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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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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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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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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户□ 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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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操作技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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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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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主
要
成
员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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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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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人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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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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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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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及是否受过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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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上述信息真实、准确。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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