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岗位、数量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二、基本条件
1.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4.符合所申报岗位的相关要求。
三、工作程序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7月15日18:00
2.报名方式及联系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及应聘岗位发至各岗指定邮箱(详见附件)。
(二)选聘
疫情防控期间,科研助理岗位的选聘按照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科研助理岗位的选聘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加强对拟聘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把关。在学校批准的岗位指标内,由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组织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考核,确定拟聘人选。
(三)审批
学校审批通过后方可录用,实行劳务派遣制。在签订劳动派遣合同后派遣到相关单位/项目工作。
四、其他事项
1.科研助理为项目制派遣类岗位,与中企基业(北京)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协议,期限1年。科研助理在岗期间,如有其他工作去向的,可提前一个月提出解聘意向,学校积极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2.户口及档案:本校应届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工作的,其户口及档案暂存在学校;外校应届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工作的,其户口及档案由本人按照相关规定自行解决。
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3811219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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