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商务部幼儿园系商务部直属事业单位,由商务部机关服务局负责管理。商务部幼儿园为北京市示范幼儿园,北京市一级一类幼儿园。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
(四)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的公开招聘和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幼儿教师岗(3人)
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相关专业,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或可经网络查询已通过当年幼儿教师资格考试,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二)保健医岗(1人)
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是公共卫生类别专业和预防保健类别专业),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和语言文字表达及公文写作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食堂厨师岗(2人)
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式烹调师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和沟通、协调能力。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报名。邮件标题按以下格式注明“姓名+应聘岗位”。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7月1日17时止。考生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swbyey@126.com,以邮件发出时间为考生报名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二)电子邮件发送材料清单如下:
1.《商务部幼儿园2020年公开招聘报名表》电子版(见附件)1份(含近期1寸免冠电子彩照)。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暂未取得毕业相关证书的考生,可先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
3.本人身份证和户籍信息(包括户口簿扉页和本人页)扫描件。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有效。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1日17时止。以邮件发出时间为考生报名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我单位将按照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所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均进入笔试。某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考试
(一)幼儿教师岗、保健医岗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各岗位应聘人员分别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该岗位面试人员。
(二)厨师岗
考试分为笔试和实操考试两个环节。各岗位应聘人员分别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该岗位实操考试人员。
(三)对因各岗位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实操考试)资格等原因造成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可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四)某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1:3比例时,设定60分为面试(实操考试)准入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准入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面试(实操考试)。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实操考试)成绩×60%。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采取增加计算考生总成绩小数位数的方法进行排序。
考试相关信息、进入笔试及面试(实操考试)人员名单将于考试前在商务部网站机关服务局子站上公布(网址:http://jgfwj.mofcom.gov.cn/),未通过人员不再逐一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各岗位分别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1比例依次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拟于7月下旬进行。由我局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按要求增加行业所需体检项目。体检对象不按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采取查阅档案、个人谈话等多种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或经考察不宜聘用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可从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在人社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商务部网站机关服务局子站“工作动态”栏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届毕业生未如期取得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将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
公示至办理聘用手续期间,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考生自愿放弃资格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可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某岗位所有面试人员均不符合岗位需求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八、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单位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各项纪律规定,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招聘工作咨询电话:65246084 纪检监督部门电话:65197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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