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2月20日-2月24日进行。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占5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共占50%。
五、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市级招录机关、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情况将在市级招录机关、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天。
附件:
北京市各级机关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xls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doc
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doc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