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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以下简称职业卫生中心)2019年拟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奉献精神。
(四)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水平,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五)身体健康。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详见《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求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4月30日。
2.报名方法:请应聘者认真填写《应届毕业生简历表》(见附件2),并将该表和学历学位证书及能证明本人能力的相关证书扫描件于截止日期前发到邮箱wlh330@163.com。注意:请将简历表文件名修改为“姓名+岗位+专业”。
(二)资格审查
职业卫生中心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将会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笔试。
(三)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事宜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5的,经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实际应聘人数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列为面试人选。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与招聘人数1:1确定考察人选,进行组织考察,体检事宜另行通知。
(六)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分别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上、职业卫生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我中心将为其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
1.报考者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请报名人员注意报名截止时间,逾期送达的,不再受理。
3.单位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北路27号
联系人及电话:谭老师,010-56153810;
白老师,010-56153877
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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