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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与人力资源研究所(以下简称“公管所”)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直属事业单位,重点研究我国公共政策、危机管理、社会治理、文化建设、智库建设、人力资源开发、企业家队伍建设等领域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相关领域政策解读和评估;开展相关领域的国际合作交流;开展全国政策咨询系统人力资源培训;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公管所工作需要,2019年我单位启动公开招聘工作,此次拟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专业技术岗位研究人员2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良好;
3.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和身体健康;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办公室管理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人力资源专业;具有5年以上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经历。
专业技术研究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具有博士后研究经历或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经济学、金融学、人力资源、公共管理、社会治理、大数据分析等相关专业教育背景,具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填写《公共管理与人力资源研究所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以“应聘岗位+最终学校学历专业+姓名”命名文件后,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3篇学术代表作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发生至gongguansuo@163.com邮箱,报名日期截止至2019年4月11日。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结合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于4月中旬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资格审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笔试。未通过者不再通知。
(三)综合素质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统一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履行职责必备的政治、业务基本知识,重点是文字表达、文稿撰写方面的知识能力。
2.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及与招聘职位的匹配度。
(四)考察与聘用
1.确定考察人选。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笔试、面试成绩与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由公管所所务会议择优确定考察对象。
2.组织考察。按照有关规定派出人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深入考察。
3.体检。组织考察合格人员由我单位安排统一体检。
4.确定聘用人选。公管所所务会议集体讨论确定选拔人选。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我单位将实时通知,拟聘用人员需在3个工作日通过电子邮件确认是否愿意加入我单位。如放弃,需提交纸版放弃拟聘用资格申请。
5.公示。对公管所所务会决定聘用的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备案与聘用。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人事局审核备案,并按照相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田琳琳
联系电话:010-65233777
联系地址:北京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225号445室(100010)
联系邮箱:gongguansuo@163.com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与人力资源研究所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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