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航空运动学校为北京市体育局直属公益一类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为北京和国家培养、输送优秀的飞机跳伞及航空运动的后备人才,完成国内外重大比赛任务。同时,我校还承担着我市“低慢小”航空器的管控和航空运动项目的业务管理等工作。单位位于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百沙路5号。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党总支办公室工会岗位1名(管理9级);
2.人事科编制与社保岗位1名(专业技术12级);
3.财务科会计岗位1名(专业技术11级);
4.法规安全科宣传与继续教育岗位1名(管理9级);
5.适航保障科医务岗位1名(专业技术12级);
6.适航保障科事务协调岗位1名(管理9级);
7.机务科飞机维修岗位2名(专业技术12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健康标准;
3.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4.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党总支办公室工会岗位(管理9级):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专业不限;
(3)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综合分析和语言表达能力;
(4)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应用软件的操作。
2.人事科编制与社保岗位(专业技术12级):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专业不限;
(3)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应用软件的操作;
(4)具有良好的书面、口头表达能力,具有亲和力和服务意识;吃苦耐劳,工作细致认真,原则性强,有良好的执行力及职业素养。
3.财务科会计岗位(专业技术11级):
(1)会计、金融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具有会计初级资格证书;
(3)熟悉会计法规和税法;
(4)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和财务办公软件;
(5)以往财务工作经历中无违规记录。
4.法规安全科宣传与继续教育岗位(管理9级):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专业不限;
(3)具有良好的书面、口头表达能力,善于关注舆情、政事和时事,有良好的执行力及职业素养;
(4)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应用软件的操作。
5.适航保障科医务岗位(专业技术12级):
(1)航空医学、临床医学、运动医学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一定的药理知识,了解反兴奋剂的相关规定,能经常随运动队外出训练或比赛。
6.适航保障科事务协调岗位(管理9级):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专业不限;
(3)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综合分析和语言表达能力;
(4)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应用软件的操作。
7.机务科飞机维修岗位(专业技术12级):
(1)飞机维修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
(3)具备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能适应长期出差;
(4)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能熟练掌握计算机及办公应用软件的操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初审确认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6--17日09:00—11:30,14:00—16:00。
2.报名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百沙路5号北京市航空运动学校人事科(3056室)。
3.报名需提交材料:个人简历,本人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四张,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报岗位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的毕业生成绩单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机务科飞机维修岗位面试中含实际操作。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包括综合素养、基本能力以及与聘用岗位相关的知识和综合能力。笔试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单位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全程录像。
2.面试: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政治素养、岗位认知、公文实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以及相关专业能力等方面。满分为100分,飞机维修岗位面试需要进行实际操作考试,实操成绩占面试成绩50%。面试全程录像。
3.合格分数线: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考察人选。
(三)岗位递补
因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岗位拟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3的,可从该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但最多不超过1︰3的比例(笔试成绩并列的除外)。
(四)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以综合成绩确定名次,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公布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单位公布面试及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六)应聘人员对已经公布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天内凭准考证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查(应聘人员只可查阅本人的成绩),复查范围只包括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不再重新评阅答卷。如复查成绩确实存在错误,招聘单位须重新按照正确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并重新在招聘单位公布。
(七)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体检所涉及的相关费用由应聘者自行负担。
(八)考察:招聘单位到应聘人员的原所在单位进行考察,核实其经历及学历,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德才表现、工作实绩等情况。
(九)公示报批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将有关材料报市体育局办理核准、调入和备案手续。经批准后,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 应聘人员一般应在45天内按照招聘单位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十)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四、需说明事项
(一)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社会人员在报名应聘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须协助聘用单位及时办理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宁、刘佳
联系电话:(010)61730986
附件:北京市航空运动学校公开招聘自荐报名表
北京市航空运动学校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