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根据工作需要,计划招聘消防文职人员20名专门从事信息网络维护、监督管理辅助、文秘、宣传等工作。
其中随军家属5人,本区无业城乡劳动力15人。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愿从事消防文职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二)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三)具有延庆户籍劳动力;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日——1998年11月30日出生),性别不限;
(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相符);
(六)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被开除公职的记录。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1月5日(星期四)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延庆消防支队政治处(延庆区妫水南街43号)
3、所需材料:
(1)报考者自行下载打印并完整填写报名表1份,粘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诚信承诺需本人签字。(A4纸打印,现场不提供填表条件);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根据本人情况,有专业技术职称、立功获奖等情况的,还要携带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考核
1.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2017年1月10日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2)笔试命题:由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题。
2.面试:
随军家属与其他本区城乡劳动力分别排名,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最终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随军家属与其他本区城乡劳动力综合成绩分别按照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政审、体检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根据用人单位通知进行体检、政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
<!--[if !supportLists]-->(六)<!--[endif]-->聘用及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体检、政审、公示各个环节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如有不合格者,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
相关公告内容均将在区人力社保局网站统一公示(网址http://www.yqrlsb.com),请考生及时关注网上公示信息,报名人员应保证通讯工作畅通,及时上网查阅成绩或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工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用工方式及工资待遇
招聘的文职人员由延庆公安消防支队的统一调配使用,办理录用手续时,需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证》。招聘的人员执行延庆县编外合同制工人的工资标准(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统一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符合本岗位要求的,可续签劳动合同。
电话:81197311
咨询时间:上午 9:00-11:30;下午14:00-17:00。
本公告有效期:2016年12月28日—2017年1月5日
延庆区公安消防支队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