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法学院教学科研岗位
招聘范围:社会公开招聘
招聘职位:助理教授/副教授
岗位职责:
1.承担学院安排的教学任务,能开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学院安排的其他课程;
2.承担科研任务,组织或参与学院科研项目,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
3.指导研究生;
4.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任务。
应聘条件:
1.宪法与行政法学、中国法律史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公法等专业方向;
2.助理教授年龄在35周岁以下,副教授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在国内外著名大学法学院接受过完整的法学本科与研究生教育,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4.有良好的师风师德,具有良好的学术训练和卓越的科研能力,至少已发表符合学院相应职称要求的科研成果;
5.教学能力强,讲课效果好;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能用英语讲授相关课程;
6.能积极参与学院工作,具有一定的科研工作的组织能力。
提交材料:
1.个人简历;
2.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3.已发表学术成果清单;
4.三份代表性学术成果。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311人事办公室
邮编:100871
邮箱:lawbjdx@163.com
截止日期:2016年11月16日截止提交材料;邮件请注明:应聘教学科研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