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为国家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研究医疗技术规范标准,对医疗机构评价进行技术指导和咨询等。根据工作需要,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公开招聘财务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计生事业。
(二)工作态度积极,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三)业务能力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奉献精神。
(四)身体健康。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财务人员1人。主要从事凭单复核、部门预决算等会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具有财经或计算机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具有5年以上财务管理工作经验。有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经历优先。
三、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招聘人员为正式在编人员(事业编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薪酬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规定和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10月28日。
(二)报名方法:请应聘者填写《应聘报名表》(附件),于2016年10月28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gjygzx@126.com,写明“姓名+专业”。(电话:68791684/68791998)
(三)报考者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五、考试
(一)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如11月2日前未接到通知,视为未获得考试资格,恕不另行通知。
(二)应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从业资格证及《应聘报名表》纸质版1份等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