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节能环保中心成立于1982年,是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归口管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额拨款正局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承担节能规划、政策、法规及管理制度等研究工作;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论证、重点用能单位用能报告审核、节能监测、电力需求侧管理等技术性、辅助性、事务性工作;开展环保产业发展促进、新能源发展促进相关工作;开展节能环保宣传培训、技术产品示范推广和对外交流合作。
为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节能环保工作的要求,更加科学、合理地配置工作人员队伍,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岗位及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北京市户籍且人事档案关系在京;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诚实守信,团队意识强,勤奋敬业;
4.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和要求的其他条件;
5.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调查研究和文字写作能力;
6.适应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岗位及要求见《北京节能环保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方式及时间
应聘者填写《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等相关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连同个人简历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至zhaopin@beec.gov.cn。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0月12日
2.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根据报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确定笔试人员名单。资格初审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在北京节能环保中心网站进行公布(www.beec.gov.cn)。
3.注意事项
(1)请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接受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不参加资格审查视同自动放弃报名。
(2)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时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考试方法
1.笔试:
参加北京市2016年第三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同步考试。
时间:10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内容:综合能力测试
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5比例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成绩登陆北京节能环保中心网站查询。
2.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和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
面试及综合成绩在北京节能环保中心网站进行公布。
(三)体检和组织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1:1确定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顺延至下一人。
(四)公示、聘用
综合报考者总成绩、考察情况等,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52052615、52052675
附件1:北京节能环保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xls
附件2: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北京节能环保中心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