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事考试网快讯:为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区县职能部门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队伍的通知》(京政办发〔2015〕4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充实我区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力量,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提高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效能,经区政府同意,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通州区政府职能部门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以下简称部门专职安全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全区共招录41名部门专职安全员。
区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专职安全员具体招聘人数、岗位需求、咨询电话等信息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招聘基本条件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勤奋敬业、乐于奉献;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北京市户口;
7.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及相关回避制度;
8.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各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9月8日(星期四)-9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报名地点:通州区新华北路117号通州区安全监管局西办公区。
2.报名注意事项
须报考者本人到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部门的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报名的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
3.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打印两份,并粘贴1寸彩色免冠照片(白底),其中本人签字处须手签姓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同一底板1寸免冠照片2张;
(6)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报名时,返回到报考人员手中的《报名登记表》将作为笔试、面试的准考证使用,报名表丢失视同放弃考试。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9月24日(星期六)。
笔试地点及考场安排于2016年9月中旬通过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jtzh.gov.cn/)、通州人才网(http://www.bjtzrcw.com/)和通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ajj.bjtzh.gov.cn/)另行公布。
笔试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公共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测试三部分。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大纲见附件3。
2.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将在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选聘名额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为1:3。
笔试成绩、面试时间和面试分组、面试地点等具体信息于10月下旬通过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jtzh.gov.cn/)、通州人才网(http://www.bjtzrcw.com/)和通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ajj.bjtzh.gov.cn/)另行公布。
3.确定入围人员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照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入围人员。
(三)体检
入围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面试成绩、体检入围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等信息于11月上旬通过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jtzh.gov.cn/)、通州人才网(http://www.bjtzrcw.com/)和通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ajj.bjtzh.gov.cn/)另行公布。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每人需提交两份政审材料,一份应由被政审者的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居住地社区、村民委员会等出具;一份应由被政审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五)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jtzh.gov.cn/)、通州人才网(http://www.bjtzrcw.com/)和通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ajj.bjtzh.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培训取证
招录人员初步确定后,参加全市统一的取证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考核合格的,将签订劳动合同,统一颁发部门专职安全员工作证。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统一安排一次补考,补考仍未通过的,将不予签订劳动合同。新招录的部门专职安全员将于2017年1月1日正式上岗。
四、履行录用程序
聘用人员全部实行劳动合同制用工,对考核合格获得部门专职安全员工作证的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各职能部门对本行业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工作。
五、工资待遇
根据京政办发〔2014〕4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部门专职安全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照2013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85%确定。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政审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考生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2.报考人员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工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或政审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导致拟聘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咨询电话:80883263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1:30
(节假日休息) 下午14:00-17:00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