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事考试网快讯:为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北京市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补招工作的通知》(京安监函[2016]369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补招乡镇(街道)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和区职能部门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以下简称“部门专职安全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房山区职能部门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招聘25人。
招聘岗位:外勤岗。主要职责是协助职能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参与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夜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执勤等,工作性质适合男性。
(二)房山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招聘16人。
招聘岗位:外勤岗。主要职责是协助乡镇(街道)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参与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夜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执勤等,工作性质适合男性。
二、用工方式及用工去向
用工方式:招聘录用的专职安全员为劳动合同聘用制(非在编人员,不具备公务员或事业编身份)。
用工去向:部门专职安全员聘用后补充到部分区职能部门,乡镇(街道)专职安全员聘用后分配到人员空缺的拱辰街道、长阳镇、城关街道、琉璃河镇、周口店镇、西潞街道、阎村镇、窦店镇、青龙湖镇,开展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基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国家承认的危险化学品、电气、机械、建筑、职业卫生等行业专业资格证书或具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本市户籍人口;
(六)能够在艰苦条件下工作,适应经常性加班、值夜班、突击性执法检查等工作;
(七)精通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word文档、excel表格使用;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语言表达、文件处理、文字材料综合撰写及处理能力;
(八)年龄在21-40周岁之间(1976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四、工资待遇
补招的乡镇(街道)专职安全员及部门专职安全员人均工资水平按照2013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85%的比例确定(含个人应缴纳的保险和公积金);获得安全生产相关资质证书或安全工程技术职称的,每月给予一定的职称及技术资格补贴;按规定参加五项社会保险,享受住房公积金和独子费。
五、报名程序
(一)报考人员须于2016年8月22日9:00至8月24日15:00期间,登录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进入“房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开补招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二)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8月22日11:00至8月24日17:00登录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审核。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
六、考试及现场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形式进行。
(一)现场资格审核
1、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8月29日登录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查询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
2、现场资格审核须本人持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需首页及本人页。
3、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4、现场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取消笔试资格。
(二)笔试安排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长15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共基本知识、基本能力测试等内容。
1、已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9月20日至9月23日登录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打印准考证。
2、笔试时间:2016年9月24日 9 :00— 11:30
3、笔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4、查询成绩:请考生在2016年10月24日后,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三)确定笔试成绩合格人员
笔试合格线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查询。
(五)公布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采用百分制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公布,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人选;如遇体检不合格人员,将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人员名单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公示,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二)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公示。
(三)业务培训及公示
对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集中的业务培训,并参加市安监局统一组织的业务知识、业务能力专项考试。考试合格的,颁发检查员证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与房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由房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三年内不得报考本系统的任何岗位。
(二)应聘人员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应聘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五)提交材料装订顺序:从上到下依次为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
咨询电话:010-60330877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 14:00-16:00
房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