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事考试网快讯: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是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和北京市教委双重领导的高等职业院校,是首批北京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经北京市教委批准,2016年学院正式开展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试验项目。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高中阶段基础学科教师3名(编制内人员)。
一、 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人数:语文教师1人,物理教师1人,化学教师 1人。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二)专业知识扎实,学习成绩或工作业绩优秀。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四)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材料包括: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初始学历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硕士成绩单)、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英语水平等级证书(成绩单)、职称(技能)证书和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证明)等材料为扫描件,同简历、公开招聘报名表投递到招聘邮箱zfrenshi@126.com,请在邮件标题中标明应聘岗位+姓名。
应聘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7月15日。
(二)资格预审
学院人事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预审,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专业测试及综合面试环节。
(三)专业测试及综合面试
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以5:5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专业测试及综合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聘用待遇
凡符合条件的应聘者一经聘用,享受北京市事业单位编制及相关福利待遇。
联系电话:010-89269821 18510590121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