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组织部拟面向北京市各级机关、规范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工作职责
(一)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组织部机关公务员2人,从事文稿起草、调查研究、综合协调等工作;
(二)丰台区党组织建设电教中心(规范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人,从事丰台区党员电化教育规划制定、业务指导、工作协调及督查等工作;
(三)北京丰台海外学人中心(规范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人,从事人才工作宣传、信息管理、平台搭建、综合服务等工作。
二、选调范围
公务员岗位选调范围:北京市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规范管理事业单位岗位选调范围:北京市各规范管理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中共正式党员;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甘于奉献,身体健康;
(三)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1日后出生);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有较强文字综合、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
(六)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截至2016年7月1日)。公务员岗位要求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事业单位岗位要求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7月1日-7月10日)
报考人员需按要求填写《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组织部公开选调报名表》,7月9日前发至qwzzb@mail.bjft.gov.cn,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不能兼报。
7月10日9:00-18:00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报考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到丰台区委组织部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录取资格。资格审核地点:丰台区文体路2号丰台区政府1号楼410会议室。
(二)考试测评(7月15日-7月23日)
考试测评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文字综合能力及相关知识,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和岗位适应程度。
(三)考察、体检及录用(7月底前)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在考察和体检中发现不适宜选调岗位的,我部将根据情况依次递补或选择岗位空缺。通过考察及体检者由部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择优录用。
具体相关事宜另行通知,本公告由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组织部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