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精神及《2016年丰台区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丰台区2016年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予以公示。本次笔试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岗位按照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未达到1:3的岗位,按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面试。
按照本次招聘公告要求,在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人员才正式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时间为:2016年6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26日上午9:00-11:30,各招聘单位的复审时间见附件,地点为:丰台区西站南路168号12层会议室。请考生本人携带以下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须原件)参加资格复审。
1、报名表(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的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及本人户口页);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岗位对前学历有要求的,考生还须提供前学历证书;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职、从)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证书等符合招聘单位所需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
5、随军家属符合年龄放宽条件的,需提供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未领取自谋职业扶助金证明及中介机构出具的存档证明;
6、招聘岗位要求具备一定的工作年限的,除岗位要求的上述必要材料外,考生还需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招聘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考生还需提供《劳动合同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特别提醒:相关考生在复审当天,注意仔细查看复审现场张贴的复审流程图;面试预计在7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请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近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
咨询电话:63258398
监督电话:63258250
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