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台胞交流服务中心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考生须具备的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四)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职、从)业资格或专业技能等级等;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网上报名时间:6月15日-17日
报名者下载报名表,按照规定内容和要求详细如实填写(将个人电子照片粘贴在表中“相片”栏内),并以邮件“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形式发stlbgs@sina.com。
三、笔试
(一)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包括综合素养、基本能力和与聘用岗位相关应知应会的知识及综合能力等。
(二)时间:2016年6月25日上午9:00-11:30
(三)笔试地点:请考生于6月23日登陆北京市台湾同胞联谊会网站(http://www.bjstl.org.cn)查看笔试通知。于笔试当天凭报名表、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四)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5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四、资格审核、面试
(一)资格审核
时间:面试前1天
所需材料: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携带下列材料,于面试前一天,到北京市台湾同胞联谊会(西城区后英房胡同9号)进行资格审核。
1.《公开招聘报名表》并粘贴好1寸同底彩色免冠照片;
2. 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 户口本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4.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校级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
5. 其它资格证书及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审核合格者,领取面试准考证;如有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面试比例,通知考生依次递补,直至无合格人员。
如其中一岗位报名人数或资格审核、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可组织其他岗位报名人员进行调剂。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与岗位匹配度和形象仪表等方面。面试将全程录像。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面试及综合成绩在我会网站上公示7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及综合成绩在我会网站上公示7天。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和公示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人员信息在我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我会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需说明事项
(一)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社会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选须协助聘用单位及时办理完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咨询电话: 82218519、82218518
监督电话: 82218519
北京市台湾同胞联谊会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