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房山区环境保护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环保员)工作流程,现将2016年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环保员)的考察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察人员范围
已参加临时工作人员(环保员)体检的人员。
二、考察提供材料
1、被考察人员存档单位出具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证明材料。(存档单位如需提供考察介绍信的人员,请提前到我局联系:魏女士 60342009)
2、被考察人员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的个人证明材料,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有无参加过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有无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有无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情况;有无道德品质上的劣迹行为等。
3、被考察人员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具有户籍管理职能的公安分局出具的有无犯罪记录的证明。
三、考察安排及要求
1、被考察人员于2016年6月16日至6月17日(截止时间为6月17日下午4:00),将考察材料原件交到房山区环境保护局116室(地址:房山区良乡长虹西路乙26号房山区环境保护局监察支队)。
2、被考察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提交所有考察材料,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6034200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 下午2:00-4:00
北京市房山区环境保护局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