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按照市联席办工作部署和昌平区选聘计划,昌平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组织资格初审、笔试、面试等工作,确定了75人进入体检,具体人员详见《昌平区2016年选聘大学生村官体检及提交资格初审材料人员名单》(附件1)。为做好下一阶段选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交资格初审材料
(一)时间:6月7日至6月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二)地点: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4房间(昌平区政府街1号)
(三)提交材料
1.北京生源考生(按照如下顺序将材料用曲别针别好)
(1)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需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填写完整,校级就业部门盖章;
(2)《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毕业生基本情况”填写完整,“应聘意见”及“其它”暂不填)。
2.非北京生源考生(按照如下顺序将材料用曲别针别好)
(1)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需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填写完整,校级就业部门盖章;
(2)《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毕业生基本情况”填写完整,“应聘意见”及其它暂不填);
(3)成绩单原件:需体现最高学历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其中“专升本”人员需一并出具本、专科阶段成绩单),如未用数值体现分数(如ABCDE、合格、通过等)则需另附相应说明,成绩单和相关证明均需校级成绩管理部门盖章(如“教务处”、“研究生培养办”等);
(4)最高等级外语水平证书或成绩报告单(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小语种专业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英语相关专业需提供TEM-4或TEM-8证书,音乐、体育、美术、设计等艺术类专业毕业生若英语四级成绩低于425分则需校级成绩管理部门出具英语水平是否达到本校毕业、取得学位规定的相关证明原件(校级成绩管理部门盖章);
(5)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上);
(6)户口情况相关材料:户籍在学校集体户的,需提供首页复印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和本人页复印件;户籍不在学校集体户的,需提供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未注明户口性质的需由当地公安部门出具户口性质(非农业)证明原件。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始终,对于弄虚作假者和不符合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政策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体检
(一)时间:6月12日(星期日)上午7:40前到达昌平区中医医院南院区。
(二)地点:昌平区中医医院南院区(昌平区创新路星火街9号)
乘车路线:乘345快、888路公交车到“昌平南大街”站下车,换乘昌52路或昌66路,在“创新中路”站下车,即到昌平区中医医院南院区(昌平区创新路与星火街交叉口)。可拨打昌平区中医院南院区电话:80111789咨询地址。
(三)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一张一寸彩色照片、签字笔
(四)费用:男、女生均为401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请提前准备好如数现金。
(五)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结合农村工作实际。
(六)特殊情况说明: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视同其放弃应聘。
(七)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应聘人员注意以下事项:
1.均应到昌平区中医医院南院区体检,其它医疗单位检查结果无效。
2.体检表由昌平区中医医院南院区统一提供,现场发放给受检者。
3.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4.体检前3天请注意休息,切勿熬夜、饮酒、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当天早晨采血前不要饮水。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持本人身份证尽快到昌平区中医医院南院区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同时提供孕检证明或结婚证。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聘用。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
9.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10.全部项目检查完毕后,将“体检表”交服务台。
请进入体检及提交资格初审材料的考生在阅知本通知后,务必于6月7日(星期二)中午12:00前致电80105939进行确认。
附件:
昌平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