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局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为北京市体育局所属纳入工资规范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市体育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等相关工作。单位位于西城区先农坛街11号。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2名,并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考岗位
1.综合文秘岗位1名;
2.会计岗位1名。
二、招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体育事业,身体健康,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3.具有北京市居民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
4.国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备3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或国企工作经历;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1.综合文秘岗位
中共党员;中文、文秘、新闻、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软件。
2.会计岗位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熟悉会计法、税法;熟练使用会计相关软件;从事财务工作3年以上。
三、 招考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初审确认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6月9日至6月10日(9:30-11:30;14:30-17:00);每人限报1个职位。
报名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先农坛体育场内4号楼201室。
报名需提交材料:公开招考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1张。
2.招考岗位拟招录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如未达到1︰3,由招考单位决定该岗位是否招考。
3.考试方式
(1)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包括综合素养、基本能力及招用岗位相关的知识。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招考单位公布笔试成绩。
(3)面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考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形象仪表等,满分为100分,面试将全程录像。
(4)合格分数线: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考察人选。
4.岗位递补: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岗位拟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3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并列的除外)。
5.拟招录人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岗位,由招考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该岗位是否招考。
6.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以综合成绩确定名次,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7.公布综合成绩:面试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招考单位公布面试及综合成绩,初步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8.应考人员对已经公布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天内向招用单位申请复查,复查范围包括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等。
9.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10.考察:招考单位到拟录用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察,核实其经历及学历,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实绩等情况。
11.公示报批: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招考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考单位将有关材料报市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四、录用待遇
被录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五、其他事项
1.考生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应聘者提交的资料需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考工作全过程,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用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云霞、纪晓;联系电话(010)63036085。
附件:北京市体育局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公开招考报名表
北京市体育局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