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区总工会推出基层工会考核新规近日,从密云区总工会召开的第一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上获悉,密云区总工会启动2016年度工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46家基层工会组织与其签订责任制。考核规定,依据考核结果设立奖惩办法,对考核分数在前5名的基层工会组织授予“标兵单位”称号,同时分别颁发10000元奖励。对排名第6到第20名的15家基层工会组织奖授予“优秀单位”称号,分别颁发5000元的奖励。
据了解,区总工会将目标责任制划分组织建设、职工服务、困难帮扶、宣传教育、权益委员会等10个版块,内容涉及工会工作的方方面面。目标责任制采取百分制量化考核,每个版块均设有固定分值。此外,为鼓励基层工会创新工作发展,提高服务水平,区总工会还在目标责任制中加入“加分项”,对于获得全国先进、市级先进、区级先进的工会组织给予不同程度的加分,对于工作创新,有突出亮点,且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基层工会组织,也将给予加分奖励。
当然,有奖也有罚,在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中明确规定,对于发生重大劳动争议案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未及时上报的;对于发生重大劳动争议案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工会缺位的;对于发生重大劳动争议案件导致职工全体访的,均将给予减分处理。而对于本级工会班子成员严重违纪及涉及职工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未及时上报或处理不当,造成严重影响的,将采取一票否决。
为将责任制落到实处,区总工会还专门成立了考核领导小组,在签订责任制的基层工会落实过程中,通过查看工作档案、听取工会主席工作汇报等形式,按照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公平、公正地进行评分,力求在量化考核的监督之下,真正发挥基层工会组织作用,认真做好工会工作,为各企业和职工做好服务。
(密云区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