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 2016-03-03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做好昌平区职业培训工作,充分利用本区职业培训教育资源,发挥培训促进就业的作用,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人社能发〔2010〕233号)和《昌平区定点培训机构认定管理实施意见》(昌人社发〔2011〕12号)文件精神,区人力社保局经过对北京市昌职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6家培训机构提交的认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结合各培训机构的办学规模、师资条件、设备设施、近三年组织开展的培训工作等多方面情况综合评估,拟确认该6家职业培训机构为昌平区市级定点培训机构,承担2016年和2017年市级补贴培训工作。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2016年3月3日至2016年3月9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与事实不符,请向昌平区人力社保局教育培训和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
联系人:付新刚
联系电话:89702459
附件:昌平区拟认定市级定点培训机构及培训职业(工种)目录
2016年3月3日
附件:昌平区拟认定市级定点培训机构及培训职业(工种)目录
一、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和本市农村劳动力培训
1.北京市昌职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汽车修理工(初、中级)、花卉工(初、中级)、绿化工(初、中级)、中式烹调师(初、中级)、中式面点师(初、中级)、家庭服务员(家政服务员)(初、中级)、插花员(初、中级)、营养配餐员(中级)、果树工(初、中级)、保洁员(初、中级)、计算机操作员(初、中级)、民俗旅游(非等级)、主食制作(非等级)、手工编织(非等级)、果蔬种植(非等级)、小菜制作(非等级)
2.北京市昌平区农业机械化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插花员(初、中级)、家庭服务员(家政服务员)(初、中级)、茶艺师(初、中级)、主食制作(非等级)、小菜制作(非等级)、森林管护(非等级)、果蔬种植(非等级)
3.北京昌平商贸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中式烹调师(初、中、高级)、中式面点师(初、中级)、美发师(初、中级)、营养配餐员(中级)、家庭服务员(家政服务员)(初、中、非等级)、社区物业服务(非等级)
4.北京市昌平区科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计算机操作员(初、中级)、家庭服务员(家政服务员)(初、中级)、保洁员(初、中级)、花卉园艺工(初、中级)、果树工(初级)、手工编织(非等级)
5.北京市昌平区清大东方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建(构)筑物消防员(初、中级)
二、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培训
1.北京市昌平区华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家政服务员(非等级)
2.北京市昌平区农业机械化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家政服务员(非等级)
3.北京昌平商贸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家庭服务员(家政服务员)(初、中、非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