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 2016-03-17 【大 中 小】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市属高校,各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我市青年创新创业工作,营造鼓励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有效激发全社会创新潜能和创业活力,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届“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总体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42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创业工作实际,市人力社保局将主办2016年北京市优秀创业项目遴选暨第二届“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北京市初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通过创业创新大赛的形式,开展优秀创业项目遴选工作。大赛以“打造创时代 圆梦创未来”为主题,鼓励和扶持一批在创新创业方面具有带动和示范作用的优秀项目,激发青年创业热情,展示青年创业风采,支持青年创业实践。通过建立服务青年创业创新的持续机制,促进创业项目与创业资本、创业导师、创业政策有效对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大赛评出的获奖企业(团队),可经推荐参加第二届“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全国半决赛。
二、大赛形式
“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设四个行业赛和一个专项赛。行业赛分为“新能源及环保产业类”、“高端装备制造业类”、“生活性服务业类”以及“综合类”等四项;专项赛即农民工创业创新大赛。
大赛为全国大赛的初赛阶段,不区分行业赛和专项赛,分企业组和团队组进行比赛。晋级的参赛企业(团队)按报名信息参加相关行业赛全国半决赛或专项赛全国半决赛。
三、报名资格
报名参赛企业(团队)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报名参赛人员须年满18周岁但不超过40周岁,可以是境内高校青年学生、青年农民工、社会青年、港澳台青年以及海外留学青年。
(一)企业组报名参赛条件
1.该企业为2013年1月15日(含)以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民政部门注册的合法企业及机构(含个体工商户);
2.该企业有股权融资需求,尚未接受投资或仅接受过早期投资;
3.该企业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4. 专项赛“农民工创业创新大赛”要求参赛项目创始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或曾有一年以上(含一年)务工经历的农业户口人员;
5. 参赛项目非“中国创翼”(2015)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全国总决赛企业组前六名项目。
6. 已获得“北京市优秀创业项目”称号的企业原则上不再参加。
(二)团队组报名参赛条件
1.截至2016年1月15日,尚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民政部门注册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或创业计划的团队;2015年7月15日(含)以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