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2016年面向驻区部队随军家属和区复员退伍军人专场招录社区工作者公告
按照2016年丰台区双拥工作总体安排,经研究决定,面向驻区部队随军家属和区复员退伍军人专场招录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名额
面向丰台区随军家属和区复员退伍军人专场招录社区工作者30名进入社区工作。具体招录职数公布如下:
丰台街道 8人
南苑街道 8人
长辛店街道 8人
卢沟桥街道 6人
二、报名条件和资格
1.招录对象:驻区部队随军家属和复员退伍军人
2.随军家属报名条件和资格:
(1)驻区部队随军家属为丰台区驻军现役军人配偶,经相关部门批准随军进京;
(2)档案存放在丰台区人才交流中心或职介服务中心。
3. 复员退伍军人报名条件和资格:
(1)区复员退伍军人为符合政府安置条件的复员退伍军人;
(2)档案现存放在丰台区民政局优抚科(军安办)。
4. 驻区部队随军家属和复员退伍军人共同报名条件和资格:
(1)具有北京市城镇居民户口;
(2)年龄45周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复员退伍军人需在被用三年内取得大专学历);
(4)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6)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综合协调、公文写作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能熟练操作电脑。
三、招录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28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
2.报名地点:丰台区社区学院(丰台区望园东里23号);
3.报名表:《丰台区随军家属专场招录社区工作者报名表》、《丰台区复员退伍军人专场招录社区工作者报名表》,从丰台区人力社保局网站(网址:http:// lbj.bjft.gov.cn)、丰台社会建设网站(网址:http:// shb.bjft.gov.cn)或者丰台区民政局网站(网址:http:// mzj.bjft.gov.cn)下载;
4. 招录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确认的方式进行,通过审核后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1份。
(1)身份证;
(2)户口本;
(3)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复员退伍军人携带高中以上学历证书);
(4)近期同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5)随军家属配偶证件(军、警官证或士兵证);
(6)随军家属进京落户申请报告表(复员退伍军人不需提供);
(7)填写完成的《丰台区随军家属专场招录社区工作者报名表》或《丰台区复员退伍军人专场招录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注明:随军家属需配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资格初审、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干部部门公章,需存档部门区人才交流中心或职介服务中心盖章。复员退伍军人需丰台区民政局优抚科(军安办)资格初审、存档部门盖章。
(8)因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录取优先者需提供相关证书。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5月5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
2.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与写作能力。
笔试成绩请考生登录丰台区人力社保局网站(网址:http:// lbj.bjft.gov.cn)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资格:按照所报考街道招录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比例和人选,如报考人数未达到面试相应比例,招录岗位名额相应递减;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4.综合成绩查询:按笔试与面试各占50%权重计算综合成绩,请考生登录丰台区人力社保局网站(网址:http:// lbj.bjft.gov.cn)查询综合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岗位安排
按照1:1确定拟录用人员,根据所报考街道安排岗位,如果某街道拟录用人员多于招录人员指标数,按照成绩由高到底进行录用。
(五)政审和体检
全区统一安排,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共同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体检等工作。不按时参加政审或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招录资格。
(六)公示与录用
政审和体检合格人员,在丰台区人力社保局网站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合格的人员,由相关街道(地区)办事处办理聘用手续。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以及笔试、面试和体检中有作弊等行为的人员,将取消资格。
(七)入职培训
录取人员将于2016年6月由区委社会工委和区民政局共同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正式上岗。
四、招录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由街道(地区)办事处与符合条件的招录人员签订服务协议,首次聘用期为一年(含一个月试用期),服务期间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管理。试用期待遇参照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并缴纳相应保险,试用期满后福利待遇按照《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及区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63258347
附件:1.《丰台区随军家属专场招录社区工作者报名表》;2.《丰台区复员退伍军人专场招录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