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㈡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㈢身体健康;
㈣具有北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
㈤具体岗位招聘条件见附表。
二、报名时间、地点
㈠报名时间:
2011年11月28日——11月30日 上午:9:30—11:30
下午:2:00—5:30
㈡报名地点: 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兴政街29号建设大厦405室)
三、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㈠报名表(现场填写);
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㈢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
㈣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照片2张。
㈥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 琳
联系电话:010-69242744
附:《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