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由区检察院统一组织进行,经过面试、笔试以及体检三个步骤确定最后录用人选。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此次招聘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条件如下:
具有北京市怀柔区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怀柔区的人员(不提供食宿)。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身体健康;
(7)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报名办法及时间:
(一)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7日至18日(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二)报名地点: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207房间(北京市怀柔区府前街6号)。
(三)报名方式:登录怀柔信息网(http://www.bjhr.gov.cn)、怀柔人力资源网(http://www.hrrlzy.com),查看招聘岗位任职资格下载填写报名表。本人携带有关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四)参加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和《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补充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11年11月25日9:00-11:00
考试地点: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四楼大会议室
(六)注意事项:
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对本人在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信息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