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3.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胜任岗位要求;
5.北京市常住户口;
6.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和交流沟通
能力,吃苦耐劳、认真踏实、责任心强。
二、任职条件
工作部门 |
岗位 |
招聘 人数 |
任职条件 |
普通外科 |
医师 |
2 |
医师(学术带头人):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博士学位,具备10年以上三甲医院肝移植手术以及团队管理经验。 医师(青年骨干):年龄不超过40岁,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博士学位,具备3年以上三甲医院肝移植工作经验。 |
心脏科 |
技师 |
1 |
年龄不超过45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或医学技术相关专业,具有三级医院心电图室工作经历者优先。 |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的流程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至2020年9月21日(7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按照岗位需求及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通知参加面试,面试比例不足1:3按照实际应聘人数参加面试。
(三)面试
应考人员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 考察和体检
将拟聘人员的综合情况及考核结果上报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与招聘人数1:1确定考察人选,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合格后,进行体检。
(五)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将在院内公告栏、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
(一)咨询电话:010-84205702。
(二)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东路2号,中日友好医院组织处(人事处)401室,邮政编码:100029。
中日友好医院组织处(人事处)
2020年9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