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012年7月26日前)向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人事处反映。反映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并尽可能提供核查线索,反映人需用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10-59199137 传真:010-67343731
特此公告。
一、检验四室推广鉴定受理审查岗:徐峰
二、后勤服务中心固定资产及公务用车管理岗:彭俊明
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如有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012年7月26日前)向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人事处反映。反映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并尽可能提供核查线索,反映人需用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10-59199137 传真:010-67343731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