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专任教师岗位、教练员岗位、辅导员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此处指非教师岗位专业技术岗),具体岗位情况详见附件《北京体育大学2019年秋季公开招聘岗位信息需求一览表》。
(二)招聘人员类型
1. 留学归国人员。指在海外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已通过教育部有关机构学历学位认证,且未在国内就业的归国人员。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指已在国内外就业的人员,具备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3.博士后出站人员。指2019年可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非定向博士后人员,能够提交博士后培养单位出具的博士后期满答辩通过可自主择业证明。
4.社会在职人员。社会在职人员应办理派遣(招用、就业等)手续并且见习期(试用期、初期工资等)已满(截至2019年10月1日),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备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所报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8.符合回避制度要求。总局系统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子女的配偶不得报考此次招聘岗位,一般干部参照执行。
二、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请登录北京体育大学网站(www.bsu.edu.cn),进入“人才招聘”专栏网络招聘系统,按照《应聘及报名须知》提示报名,并准备相关材料。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19年11月21日。
(二)资格审查
学校将根据招聘岗位条件,按照“人岗匹配”原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选拔测试人员。应聘者在招聘系统中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学校不另行通知。
(三)考试
专任教师岗位、教练员岗位招聘考试项目为:试讲、实操(根据岗位需要)、专业考核及面试。总成绩由各考核专家组综合评定其试讲、实操(根据岗位需要)、专业考核及面试,按100分制计算成绩。
专业技术岗位招聘考试项目为:专业笔试、专业考核及面试。总成绩=专业笔试成绩×50%+专业考核及面试成绩×50%。
辅导员岗位招聘考试项目为:综合考试(笔试)、专业考核及面试。辅导员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综合笔试成绩×40%+专业考核及面试成绩×60%。
专任教师岗位、教练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辅导员岗位考试成绩满分100分。
专任教师岗位应聘者、教练员岗位应聘者、专业技术岗位应聘者、辅导员岗位应聘者考试总成绩需达到合格分数线80分以上(满分100分),否则不予录用。
学校将对专业考核及面试结果随机抽查复核。
(四)体检及考察
学校按照招聘岗位数与拟聘人数1:1比例安排应聘人员体检,并进行外调政审考察。
(五)公示、聘用
经学校负责人员集体研究,按照考试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体育总局人力中心中国体育人才网、北京体育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或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为其办理聘用手续。
若有考生放弃岗位录用,可按考试成绩顺序递补聘用。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招聘岗位人员均为学校编制内正式人员。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请登录北京体育大学网站(www.bsu.edu.cn)“人才招聘”专栏查阅。
(三)学校将根据北京市相关落户政策,为本次招聘聘用符合落户条件的新聘人员解决北京市户口。北京落户基本条件如下:
1.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业结束回国两年以内递交申请材料(需2018年8月后回国入境,以护照记载的毕业后初次回国入境时间记算),且未在国内办理过就业派遣手续,并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要求的其他就业条件。
2.博士后人员:按照国家博士后出站人员进京落户相关规定执行。
(四)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应真实可靠。凡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如体检不合格或学校在外调过程中发现本人实际情况与报名情况不符,学校有权取消录用。因虚假信息带来的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负责。
(五)报名符合岗位资格人数与拟聘人数不足3:1的岗位,可视情况取消招聘计划。如应聘人员均与岗位不匹配,可取消招聘计划。
四、应聘及报名须知
1.查询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北京体育大学2019年秋季公开招聘岗位信息需求一览表》,亦可登录北京体育大学网站,进入“人才招聘”专栏网络招聘系统进行查询。
2.申报岗位
应聘人员进入招聘系统后,选定岗位进行申报。每个应聘者只能申报我校一个岗位。
3.填写信息
应聘人员填写注册信息、学习工作经历及申报岗位所要求提交的相关成绩、奖励等证明材料,应保证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同时上传2寸近期免冠证件照。
4.打印准考证
应聘辅导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者,可于2019年11月23日前通过招聘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没有准考证的,不能参加考试。
5.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教师岗位(非辅导员岗)、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进入专业考核、面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将《报名表》(自行打印)及表中所涉及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交送考务人员。
报考辅导员岗位人员进入初试参加综合考试(笔试)时,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将《报名表》(自行打印)及表中所涉及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交送监考人员。
联系方式:010-62989539,010-6298925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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