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事考试信息交流:389278046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中国佛教协会于1953年在北京成立,属全国性宗教团体,是中国各民族佛教徒联合的爱国团体和教务组织。其宗旨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民族佛教徒爱国爱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发扬优良传统,传承优秀文化,加强自身建设,维护合法权益,弘扬佛教教义,兴办佛教事业,践行“人间佛教”思想,庄严国土,利乐有情,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为维护宗教和睦、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祖国统一、世界和平作贡献,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中国佛学院于1956年在北京成立,是国家宗教事务局批准设立的全国汉语系高级佛学院,是培养中国佛教专门化人才的院校。其主要职责是:培养爱国爱教的佛教高层次人才;承担佛教教职人员、佛教院校教师培训工作;从事佛教教理教义研究与阐释工作;开展对外友好交流活动。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 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4. 品行端正、思想上进、团结协作、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敬业精神,尊重宗教界人士及宗教的礼仪、禁忌;
5. 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良好的中文写作能力,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熟练;
6.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培养的、统招统分2019年应届毕业生,2019年7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凡在入学前签订了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协议的定向生、委培生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本科生不超过24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 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中国佛教协会和中国佛学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其中,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京内生源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包括北京院校的集体户口,京外生源应符合进京落户的相关政策要求;
8.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1. 报名。有意者请于5月22日前将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发送到中国佛教协会办公室人事科邮箱zgfjxh@sina.cn,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以信件、来访等形式投递简历。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专业、生源地。
2. 资格审查。我会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始前,视情况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中国佛教协会官网公布,已报考该岗位人员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重新提交报名表。
3. 笔试。资格审查后,我会在中国佛教协会官网发布笔试公告。进入笔试者以邮件形式确认是否参加笔试,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须持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报到并参加考试。笔试内容分为通用试题和专业试题两个部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基本素质和运用有关理论、知识、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面试。笔试结束后,从各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在中国佛教协会官网发布面试公告。进入面试者以邮件形式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1个小时到达候考区参加资格复审,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研究成果和实习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面试人员面试分数应不低于所有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人选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面试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 体检和考察。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其综合成绩的50%。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和考察对象,体检费用由招考单位承担。考察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查阅人事档案,并对考察对象有关材料进行复审。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生放弃体检和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进行递补。
6. 公示。考察结束后,综合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的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中国佛教协会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7. 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如无异议,我会于公示结束后报主管部门批准同意,之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京外生源办理进京落户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编制人员福利待遇。
四、其他事项
1.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考生应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遵守我会招聘工作相关要求。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关键信息等行为,以及违反我会招聘工作相关要求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资格。监督举报电话:010-66163890。
2.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25号,邮政编码:100034,电子邮箱:zgfjxh@sina.cn,联系电话:010-66174495。
3. 本公告由中国佛教协会负责解释。
中国佛教协会2019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报名表.doc
·中国佛教协会和中国佛学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