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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60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
二、岗位职责:
协助劳动保障监察员完成下列职责: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工地数据采集,包括:项目名称、施工地点、是否政府投资项目、行业主管部门、是否取得开工证、工伤保险趸交情况、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建筑面积、建设单位情况、总承包企业情况、专业(劳务)分包企业情况、监理单位情况等。
(十)上报问题线索
劳动监察协管员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事件实时通过APP或电话上报。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三、招用程序:
报名初审、根据报名情况进行笔试面试、公示、体检、录用。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择优录用,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平谷区户籍,高中及以上学历;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操守,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愿意履行义务和岗位职责;
(三)身体健康,并具备与职位、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及office办公软件,熟练使用智能手机;
(五)年龄18-35周岁,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城乡登记失业人员:
(1)残疾人员(精神残疾、智力残疾除外);
(2)享受“低保”待遇人员;
(3)符合零就业家庭认定条件人员;
(4)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仅限非农业户口)。
五、工资待遇: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五险一金。
六、工作地点:见附件
七、报名时间:2019年5月13日-2019年5月15日
八、报名地点:人力资源市场二层210房间(原小渔阳酒店往南200米路东)。
九、联系方式:69988798
十、需带证件:
1.非农业户口: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学历证明、残疾证、低保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农业户口:身份证、户口本、《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证》、学历证明、残疾证、低保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