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事考试信息交流:389278046
北京舞蹈学院是一所以高素质舞蹈人才培养、高水平舞蹈理论研究和作品创作为主要任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具有学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是中国唯一一所专门化的舞蹈教育高等学府,也是当今世界规模最大、专业设置全面的舞蹈知名院校,被誉为“舞蹈家摇篮”。
学校现设有中国古典舞系、中国民族民间舞系、芭蕾舞系、国际标准舞系、音乐剧系、创意学院、人文学院、教育学院、研究生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继续教育学院、舞蹈考级院、青年舞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等教学机构,共同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舞蹈教育体系。
学校以“遵道崇德,天地人和,文舞相融,德艺双馨”的校训为引领,以“坚持高层次的文化追求、坚持高质量的人才培养、坚持高水平的普及教育”为工作目标,全面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重要职能,努力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舞蹈大学。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工作办法>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7]44号)文件规定,结合我校的工作需要,2019年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事业编制岗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北京舞蹈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
4、具有北京市户口,或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条件,或符合非京生源应届生留京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的要求;
6、身心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者登录北京舞蹈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ttp://recruit.bda.edu.cn/)(建议用火狐浏览器、IE浏览器登陆)进行注册登录,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电子版材料。
2、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3月8日17:00。
(二)资格审查及报送纸质材料
1、北京舞蹈学院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网上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由用人部门招聘工作组对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打分,根据打分排序,按岗位数量和应聘人员数量不超过1:10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选并通知其报送相关纸质材料。
2、报送纸质材料:
(1)网上生成并打印《北京舞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照片处贴上本人近期1寸照片)。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含首页),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获奖证书,原件与复印件(1份),原件经核对后,当场退回。
(3)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的材料。
(4)应届生须提供《2019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及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当场退回。
3、报送方式:应聘人员在指定时间送交到北京舞蹈学院人事处。
4、报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及聘用安排
1、教师和演员岗的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进入专业测试环节,专业测试的时间和内容,另行通知。专业测试后,以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与专业测试合格(不低于60分)人员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面试的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按实际入围考生人数进行综合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占40%,综合面试成绩占60%。
2、其他岗位的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后,以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与笔试合格(不低于60分)人员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面试的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按实际入围考生人数进行综合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综合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占70%。
3、根据笔试/专业测试、综合面试的成绩和综合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4、公示期满,北京舞蹈学院人事处将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情况说明
(一)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所提交的纸质材料不予退还。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8935952, 邮箱:hr@bda.edu.cn
联 系 人: 焦老师
人才招聘系统技术支持: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15032127067
点击查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