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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预防医学研究中心是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北大医学部、首都医科大学的教学基地。承担全市传染病、慢性非传染病疾病预防与控制;学生常见病防治;消毒及病媒生物防制;食品、化妆品、涉水产品、一次性卫生用品等生活用品的卫生学检测评价及卫生毒理学测试;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射线防护;职业健康体检;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学评价;健康教育;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理等预防医学领域各项工作以及国内外重大活动的公共卫生保障工作。在提供公共卫生技术服务的同时,还承担预防医学领域科研任务并实施应用研究与指导。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主动,吃苦耐劳,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技能条件;
(五)全国普通高校统招统分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需符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引进非北京生源的条件);
(六)应届毕业生获得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和有特长者优先;
(七)应聘人员所提供信息及证书等相关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毕业时不能按期毕业并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者,将不予录取聘用。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一)公共卫生医师及相关岗位,拟招聘数8人;
(二)公共卫生检验与检测岗位,拟招聘数3人;
(三)业务管理岗位,拟招聘数1人;
(四)辐射防护检测与评价岗位,拟招聘数1人;
(五)信息管理岗位,拟招聘数1人;
(六)工程审计岗位,拟招聘数1人。
三、招聘岗位条件
(一)公共卫生医师及相关岗位
具有流行病与卫生统计、预防医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生物信息学、消毒、医院感控、学校卫生、健康教育等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公共卫生检验与检测岗位
具有卫生检验、病原生物学、理化检验、毒理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业务管理岗位
具有卫生经济学、卫生事业管理、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辐射防护检测与评价岗位
具有核物理、放射医学、辐射防护、核技术利用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信息管理岗位
具有计算机、网络、软件、信息管理、信息技术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工程审计岗位
具有工程审计、工程造价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符合招聘条件者须完整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表),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邮箱地址:bjcdczhaopin2019@126.com
邮件的主题和附件的题目:姓名—应聘岗位—学校—学历—专业。如:张三—放射—北医—博士—放射防护
在专业符合要求条件下,每人最多可报2个岗位,多岗位投递时,请在附件名称中将多个投递岗位序号按求职意愿的顺序写清楚中间用逗号“,”隔开,未按要求投递简历者视为无效。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2月16日。
五、资格审查与考核
1、我中心将根据招聘的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将通知专业测试、面试与笔试,时间将由人事科另行通知。
2、考核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人事科组织相关科室及专家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职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并根据具体岗位情况增设技能操作考核内容。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实行一百分制,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将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参加体检。
六、体检和公示
中心人事科组织体检工作,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应聘人员应按照我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本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
七、需说明事项
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及时查看邮件并保证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6号人事科
联系电话:64407008 张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