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建于1958年,是市属公益一类科研事业单位。经过60多年的发展,形成了学科覆盖面广、设备先进、学术水平高、创新能力强,为都市型现代农业和全国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有力引领和支撑的综合性科研机构。优势研究领域涵盖动植物种质资源创新,农产品优质、安全、高产、高效、节水生产技术创新,农业信息技术与智能装备研发,农产品采后保鲜、冷链物流配送与精深加工研究,农业生态治理、资源高效利用与休闲农业技术研究,农业发展战略与科技情报学研究。现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我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事业发展需要及人员编制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或具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京的在职人员。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热爱农业科研或管理工作,能吃苦耐劳,诚实守信,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三、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2019年1月24日至2019年3月6日17时。
报名网址:http://www.zp.baafs.net.cn
应聘人员需登录网络进行注册和激活后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提交简历后如需改报其他职位,请联系用人单位进行更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只能应聘户籍要求为“户籍不限”的岗位。
(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求职简历)
(二)笔试
用人单位进行简历筛选后,确定笔试人员名单,并在招聘系统中发布笔试通知,并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通知进入笔试名单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需通过招聘系统确认参加笔试,逾期不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本能力和专业知识两部分,两部分笔试总分各为100分,每部分成绩都要求60分(含)以上为合格,笔试科目不指定任何形式的参考资料。笔试成绩由公共基本能力(占30%)和专业知识(占70%)两部分按比例计算。
(三)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成绩由高到低按面试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面试要求比例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40%、6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应聘人员对已经公布的笔试、面试分数和考试名次有疑义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查,复查范围包括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等。
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招聘系统网站通知。
(四)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
用人单位组织考察、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如拟招聘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招聘系统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岗位的,按综合成绩顺延递补;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人选。公示无疑义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四、特别提示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不实、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期间,将通过“招聘系统”对简历审查、笔试、面试等阶段结果进行通知,应聘人员应按照要求通过“招聘系统”进行回复。如逾期不回复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自负。
拟聘用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持本人应聘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者不予接收。拟聘用人员原则上于2019年10月底之前办理入职手续,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入职资格。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