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程序,经研究,拟录用耿超、张嘉宁同志到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工作,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7月11日至17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可向我厅反映。
联系电话:010-65191349
姓 名 |
性别 |
报名序号 |
毕业院校 |
耿 超 |
男 |
111070701119 |
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 |
张嘉宁 |
男 |
111020901618 |
山东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人事处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