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考生:
现就门头沟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2017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第二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审查时间
2017年6月9日9:00至16:00。
二、审查地点
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前楼二层会议室(门头沟区新桥大街65号,从大峪二小的小门进入)。
三、审查材料
携带的材料包括:
1.填写完整准确、并有本人在诚信承诺上签字的《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为《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职称证书、执业从业资格证书、四或六级英语成绩单、获奖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社招岗位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及工作期间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社保证明,以及提供人事档案在京存放单位的存档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的审核,贯穿整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招聘环节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均做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处理,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七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