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及《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昌平区卫生计生委定于2017年3至6月份,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非卫生专业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
本次招聘提供岗位9个,其中管理岗位4个,通用专技岗位5个(财务类3个、计算机类2个)。详细内容见附件1:《昌平区卫生计生委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非卫生专业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它不良记录;
(二)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技能;
(五)招聘岗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的,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
(六)限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户口在外地且符合随军进京条件的随军家属,持有在京服役配偶一方军级及以上部队干部部门出具证明、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均可报名。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招聘单位负责岗位资格审查工作,材料不全不接受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3日(周四) 9:00-16:00
报名地点:昌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昌盛路12号院乐华仕健康产业园)5号楼B1层43、44号展位。
报名要求:请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到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考生应根据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1.网上下载并提交电子打印版《昌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压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3.学历(能在教育部学信网查询到)及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017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①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②毕业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盖章已修全部课程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二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
5.其他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非应届生档案存放单位必须在京,并持存档单位证明信原件;
7.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综合能力(专业能力)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笔试。笔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顺序排名,所有岗位的笔试具体安排(时间、地点及比例等)详见昌平区政府网站或昌平区卫生计生委网站通知。
2017年5月6日(周六),全区统一组织管理岗位笔试,考试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内容详见管理岗位考试大纲(详见附件3)。5月3日至5日,考生登录昌平人才网,点击“社招准考证”打印准考证。
2017年5月6日(周六),全区统一组织通用专技岗(财务类、计算机类岗位)的专业能力笔试,考试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内容详见通用专技岗考试大纲(详见附件4、附件5)。5月3日至5日,考生登录昌平人才网,点击“社招准考证”打印准考证。
(三)面试
2017年5月20日、21日(周六、周日),全区统一组织管理岗位的面试工作,面试比例为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以笔试60分为分数线进入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当天本考场面试的所有考生平均分。如均低于当天本考场面试的所有考生平均分,该岗位取消聘用。
2017年5月24日(周三),昌平区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通用专技岗位(财务类、计算机类)的面试工作。通用专技岗位面试比例为1:3 。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以笔试60分为分数线进入面试。
所有岗位具体面试安排请查阅昌平区政府网站或昌平区卫生计生委网站。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权重
管理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通用专技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各招聘单位对人选进行考察。
2017年5月26日至6月13日,完成拟聘用人员的体检、考察工作。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可根据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所有岗位具体体检、考察安排请查阅昌平区政府网站或昌平区卫生计生委网站。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人力社保局审核后可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档案等相关人事材料,到聘用单位办理聘用手续,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材料者视同放弃本岗位。
2017年6月底前,昌平区卫生计生委完成拟聘用人员公示。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报名人员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一人报多个岗位将取消报名资格。
(四)年龄计算。如:30岁以下是指1987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35岁以下是指1982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40岁以下是指1977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五)原则上不提供住宿。
(六)一经聘用,根据招聘岗位及聘用等级,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七)咨询电话及网址
咨询电话:010-69746209
监督电话:010-69724134
网址:昌平区政府网http://www.bjchp.gov.cn/publish/portal0/xxgk/gzxx/
昌平区卫生计生委网http://cpwjw.bjchp.gov.cn/
附件1:昌平区卫生计生委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非卫生专业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xls
附2:昌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3:昌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笔试大纲.docx
附4:昌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通用专技岗(财务类)考试大纲.doc
附5:昌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通用专技岗(计算机类)考试大纲.docx
6、报名展位平面图
昌平区卫生计生委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