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具体岗位要求条件详见附件。
(四)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包括户口及人事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也不包括户口及人事档案保留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或所在地相关机构的博士后在站研究人员)。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招聘岗位条件说明事项:
1.要求年龄“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8年7月30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的,即1993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2.招聘范围仅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且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毕业生。
2023年1月1日至报名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仅限“应届毕业生”岗位。
3.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
二、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考生可于2024年8月6日上午9:00至8月7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https://rsks.daxing.net/)提交报名申请(考生须根据报名系统提示,规范填写相关信息)。首次使用报名系统的考生须先“注册新用户”。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未通过网上报名的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二)资格初审
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提交报名申请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系统中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在网上报名时间段内改报其他招聘岗位。请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并及时查询审核状态。
(三)现场资格复审
网上报名成功且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于2024年8月8日至8月9日上午9:00-下午17:00,本人持相关报名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地址见附件)。现场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逾期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报考资格。
现场资格审核须携带的相关报名材料包括:
1.《大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从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在诚信声明处手写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均须复印);
3.户口簿首页(集体户口的需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招聘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和年限的,须提供能够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相关证明材料;
6.招聘岗位对政治面貌提出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7.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请关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dx.gov.cn)发布的笔试公告,并按照笔试公告要求,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请妥善保存准考证,用于参加笔试及笔试、面试成绩查询)。
三、笔试
(一)笔试内容为《公共基本能力测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计划安排在2024年8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载明为准。
(三)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岗位按照规定的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人数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将通过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发布。
笔试成绩公布后,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户籍、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参加面试;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并在本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面试
(一)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
(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每个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比例低于3: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合格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将通过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发布。
五、体检、考察
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考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或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作出考察结论的,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
六、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有关事项
(一)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并按照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一览表中明确规定的招聘范围及条件、招聘流程等有关事项参加招聘。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一览表是招聘单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的主要依据。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报名、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或发现考生提供的相关信息或材料虚假不实的,将取消招聘资格;已经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依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三)公开招聘安排、考试成绩等信息均会通过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并按公告要求参加招聘。
从报名、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或因本人未及时查阅公告、未按公告要求参加招聘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公开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大学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进行设置。考生所学专业所属专业类、学科门类均以招聘公告发布时点的分类为准;对于不在教育部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可以参考考生在校期间所修主要课程进行研判。
(五)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或名次存在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3天内向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复查,复查范围包括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等。
(六)本次招聘如遇特殊情况将适时予以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北京市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