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部门及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5家事业单位拟招聘9个岗位的医务人员,共10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3.具有与所聘工作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4.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生对象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不含委培、定向),按时取得学历学位并能正常派遣的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户籍不限。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要求在校期间所修科目成绩无补考、不及格记录,上学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并符合其他进京落户条件;
6.年龄要求:35岁及以下指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岁及以下指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27岁及以下指199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0月23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所需电子版材料如下:
1.自行下载填写完整准确的报名表,在“本人承诺”栏手写签名并扫描(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注明仅限此次公招报名并扫描;
3.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扫描;
4.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
5.岗位要求的证书及其他材料扫描;
将以上扫描材料打包(统一命名为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至邮箱(fswjw2020@163.com)。审查合格人员在报名结束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本人。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多个岗位取消招聘资格。
(三)面试安排
本次招聘拟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只限已在网上报名审查合格人员。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请关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区卫生健康委专栏(网址:http://www.bjfsh.gov.cn/zwgk/wjw/)。
(四)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进行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如出现考生个人放弃或资格复审、考察、体检不通过等情况,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招考招聘-事业单位招聘栏目(网址:http://www.bjfsh.gov.cn/zwgk/gkzk/sydwzp/)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招聘单位办理入职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七)岗位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合同制,享受事业单位正式员工工资待遇。
四、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1.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3.非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落户手续不合格的;
4.提供虚假材料的;
5.拟聘人员公示结果有异议影响聘用的;
6.导致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形。
监督电话:010-89361144
报名咨询电话及咨询老师见附件1
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0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