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
1.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招聘对象须为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非定向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毕业时须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报考者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北京生源指入读高校前为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不需要进京落户的学生。留学回国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留学回国人员就业报到政策要求。
2.招聘社会人员岗位:岗位要求的专业为报考者已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社会人员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档案关系在京。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实守信,品行端正,遵规守纪。
4.热爱文博事业,恪守文博工作者职业道德,有志投身文博事业。
5.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等条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7.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8.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各职位具体条件详见《北京市文物局局属事业单位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10.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5月31日。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领取准考证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请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系统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bjwwj/ (以下简称招聘系统),按网页提示的操作指引报名。
2.报名程序:
考生于6月8日上午9时至6月12日下午5时期间,登录招聘系统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时,本人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报名时需上传以下文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1)身份证、户口本(户籍卡)。
2)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教育部门盖章的成绩单。
3)社会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经单位盖章的相关工作经历说明材料。如无单位盖章的工作经历说明材料,可提供注明相关工作岗位的劳动合同以及与之匹配的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以及与之匹配社保缴费记录为一套材料)。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相关材料。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如有暂不能提供的材料,可手写承诺书,承诺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承诺书需本人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上传至系统。
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后,注意随时登陆招聘系统,关注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一般在12小时内反馈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通过审核的考生,保持手机联络畅通,并注意查收短信息,关注北京市文物局官方网站,待发布笔试公告时自行下载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采取综合能力测试的方式,由第三方机构和北京市文物局统一组织。
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考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在北京市文物局官方网站和考试报名系统另行发布公告。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笔试结束后,考生可于10个工作日后通过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四、面试
面试在笔试成绩合格(60分)基础上(笔试满分为100分),按1:5比例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将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考生。
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根据电话通知携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资格复审不通过将按照笔试成绩进行递补。面试满分为100分。
五、总成绩计算方式
在面试成绩合格(60分)基础上(面试满分为100分),招聘人员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察
在总成绩合格(60分)基础上(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成绩排名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开展。(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由我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北京市文物局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各招聘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福利待遇按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北京市文物局局属事业单位正式事业编制,均执行北京市关于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制度。
九、注意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做出严肃处理,取消此次报名、考试及录用资格。
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表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招聘工作问题咨询电话64040682,报考单位具体情况请咨询岗位表后的单位联系电话。
3.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教育部公布的最新《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如报名人员专业未列入最新目录,可对照教育部历年公布的专业目录,以及经教育部批准的各学校特设专业目录。
本公告由北京市文物局组织宣传处负责解释。
联 系 人:刘晓曦 王烨 李苗
联系电话:64040682 64028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