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招聘应届毕业生考试方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事业发展需要及人员编制情况,面向硕士及以上学历2020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城市规划、市政规划、交通规划等18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招聘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职业道德追求和奉献精神。
2、全国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委培),在校期间应成绩优良,必修课无补考记录,能参加2020年当年就业派遣。硕士研究生应在2020年7月31日前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博士研究生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其中京外生源需符合市人力社保局引进非北京生源的条件。
3、非京籍国(境)外留学生应在国外学习工作满一年,且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之间毕业并取得国家留学教育部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京籍国(境)外留学生应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之间毕业并取得国家留学教育部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考的国(境)外留学生应在归国(境)后从未做过工作派遣。
4、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身体情况符合人社部(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要求,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符合回避制度。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主要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由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报名无效。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2月5日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见附表1
四、招聘程序:
1、简历投递。毕业生请按照附表2《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招聘信息登记表》格式要求填写电子简历并按岗位分类发送至指定邮箱,以“专业-毕业院校-姓名”作为邮件主题和附件题目,邮件大小不得超过5M(需附: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明、现阶段学习的成绩单、外语最高水平证明。可附:校级以上(不含校级)奖励以及与专业技术水平相关的证明材料。所有的证明材料汇总到一个PDF文件或Word文件中)。应聘人员须保证所提交应聘材料的真实性。
2、资格审查及专业初选。我院将依据不同岗位的招聘要求成立专业审核小组,对应聘人员的简历进行专业初审,按照初审成绩顺序确定入围笔试人选。城乡规划岗位、土地及区域岗位参与笔试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数的比例为5:1,其它岗位参与笔试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数的比例为10:1。笔试时间和笔试方式另行通知入围笔试人选,对未获得笔试资格的应聘者不再发送通知。笔试时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过关者,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作出严肃处理,取消此次报名、考试资格。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笔试安排。笔试时间初步安排在12月上旬。笔试按岗位分类由相关专业组分别组织,笔试时间为3小时,专业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其中城乡规划岗位的笔试分为论述和专业快速设计两部分,总时长6个小时,城乡规划岗位合格分数线为论述70分且快速设计评图得票率50%以上)。在合格分数线上按照笔试成绩择优进入面试。参与面试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数的比例为3:1,其中财务会计专业参与面试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数的比例为5:1。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面试。
4、面试安排。面试时间、地点将由院人事处另行通知,请保持手机通信畅通。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再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75分。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将在单位网站(www.bjghy.com.cn)上公示5个工作日。
应聘人员对已经公布的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成绩公布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查,复查范围包括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等。
5、体检、实习及公示。成绩公示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每个招聘岗位参加体检、考察人选。确定人选需到我院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实习考察,同时统一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根据体检和实习考察结果,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单位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实习考察及报到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010-68025160
监督电话:010-88073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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