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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劳动保障监察员3名
二、工作职责
1.对辖区内企业和职工宣传劳动保障方面的政策法规;
2.对辖区内企业开展日常巡查;
3.处理辖区内因劳动争议纠纷引发的投诉举报、信访、突发事件等;
4.完成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5.配合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三、聘用及工作待遇
1.聘用: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
2.工资待遇:每月应发工资5000元,(包含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绩效奖金);
3.保险、住房公积金待遇:被录用人员按照国家和北京市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并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有北京市大兴区城乡户籍;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27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毕业优先);
5.身心健康。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7日至6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北京市大兴区林校路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
3.报名需携带材料: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复印件一份)、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一份,有则提供);
4.其他说明:因工作需要,该岗位将安排加班、值班、夜查等任务,工作中有一定的危险性,比较适合男性报考;应聘时提交的全部材料不予退还;联系电话:81295119。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
2.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为2:1。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及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果出现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的情况,可根据考试总成绩进行递补。
(四)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于拟聘用人员将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bjdx.gov.cn/zwxx/tzgg/index.html)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天。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