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直属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15家事业单位,共招聘41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及招聘范围
(一)报名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资格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社会在职人员、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视具体岗位而定,具体要求如下:
1.招聘岗位面向社会人员的,限于具有一定社会工作经历(不含2019年应届毕业生),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报考(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
2.招聘岗位面向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的,限于具有北京常住户口、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能够正常参加2019年就业派遣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以及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报考。
3.招聘岗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的,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能够正常参加2019年就业派遣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报考。
4.招聘岗位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限于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学生,在校期间从本市入伍且服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外地生源高职或专科毕业生);或高等教育应届毕业当年从本市入伍且2018年退出现役的服役期满退役士兵报考。
5.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所有成绩须全部通过,无补考及重修,2019年8月前须取得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
6.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以及海外留学生需符合进京条件及落户政策要求。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22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请于报名时间内(Email以发出邮件日期为准)将填写完整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发至报考单位联系人邮箱,报名表上须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邮件名和附件的题目统一为:“姓名—应聘岗位—学校—学历—专业”。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各招聘单位根据用人需求、应聘者学历学位、专业方向等内容进行筛选,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四、考试安排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公共基本能力测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2.合格标准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可登录市经信局门户网站查询成绩。招聘岗位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比例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将在市经信局门户网站公布,考生可根据网上笔试成绩公示内容参加资格复审,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职位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入围人员须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集中进行资格审查。携带材料包括(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的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
2.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格、职称等材料;
3.《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右上角贴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由考生本人在表格右下角签字;
4.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和年限的,须提供能够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材料;
5.2019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携带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成绩单和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6.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护照、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等材料。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岗位能力测试
招聘岗位仅组织面试的,岗位能力测试成绩等于面试成绩;招聘岗位同时组织面试和专业技能考试的,岗位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50%+专业技能考试成绩×50%。面试、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考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岗位能力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布综合成绩
考试测评环节结束后在市经信局网站公布考试测评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岗位能力测试成绩×60%。笔试、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
五、体检与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笔试、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均不低于60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1.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
2.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六、公示聘用
根据笔试、岗位能力测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经信局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调入等工作。
七、报考注意事项
1.工作经历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9年3月1日。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附件1)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填报同一事业单位多个岗位、或填报经信局多个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报考的所有职位均视为无效;
3.社会在职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
4.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要求,并按照《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要求认真逐项填写。因报名表信息填写不全或表述不清,导致无法进入下一环节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程序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6.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应保持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7.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八、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1.资格复审、体检、政审调查和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
5.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
6.提供虚假材料的;
7.进京审批落户手续不合格的;
8.导致拟聘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附件: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
2.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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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r annex='附件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xls
附件2: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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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 annex)} </script>相关附件:附件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xls
附件2: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