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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通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文件规定,现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29家事业单位164个岗位,拟招聘210人(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三)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执业医师资格等;
(四)招聘对象为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毕业生);
(五)北京生源2019年应届毕业生基本要求
1.具有统招统分全日制院校教育经历(不含定向、委培毕业生),符合岗位需求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精神卫生相关专业(仅限精神病医院)、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学专业可放宽至统招统分全日制院校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 报考基层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关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统招统分全日制院校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六)非北京生源2019年应届毕业生基本要求
1.符合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进京审批、落户条件
(1)具有统招统分全日制院校教育经历(不含定向、委培毕业生),符合岗位需求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考试成绩无补考、不及格记录;
(4)如期毕业,并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
(5)在校期间及正式办理入职手续前,未缴纳社会保险;
2.符合进京审批、落户的其他条件
(七)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及相关回避政策。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报考者于2019年3月20日-31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登录北京卫生人才网(www.bjwsrc.cn)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需详细填写个人资料,并上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报考者务必关注网上报名结果,网上报名成功后要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者须在报名表左下方的“本人签名”处手签本人姓名。
注: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现场资格审查:报考者于2019年4月1-4日(8:30-11:30,13:30-16:00),持现场确认所需材料到各招考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各招考单位地址及联系人详见附件2)。
报考者务必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只对已在网上报名成功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未进行现场确认者取消公开招聘考试资格。
(二)现场确认携带材料
1.填写完整准确并有本人签字的网上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首页(若考生为集体户口,需持集体户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学校保卫部门或户口管理部门公章)、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和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原件及复印件;
5.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考核安排
(一)用人单位需在笔试前对考生进行报考岗位匹配度考察;
(二)考试形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
(三)笔试内容:《专业能力测验》;
考试无指定参考用书。
(四)报考者于2019年4月10日上午9:00-4月12日18:00登录北京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时间、地点:拟定于4月中旬进行,详细情况以准考证为准。
(六)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统一在北京卫生人才网、北京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zhengfu1.bjtzh.gov.cn/rsj/)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zfxxgk.beijing.gov.cn/tzq11L017/zxgk/tzbm_list_zxgk.shtml)进行公布。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
(七)面试:笔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面试人选,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可参加面试。面试人选统一在北京卫生人才网、北京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
(八)体检和政审考察:考生最终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相加计算得出,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需求1:1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的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如遇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环节。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统一在北京卫生人才网、北京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示。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程序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应保持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考生上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四)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有问题的随时终止应聘人员的相关资格。
七、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一)体检、政审调查和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
(五)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
(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七)进京审批落户手续不合格的;
(八)导致拟聘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咨询老师:翟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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