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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急救中心是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为专业院前医疗急救机构,主要职能包括全市120急救调度指挥、院前急救、医疗应急保障、北京市急救网络管理、急救科研与培训、全市急救医疗质量控制。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急救中心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61名事业编制内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急救医疗事业;
(二)熟练掌握专业知识与技能,身体条件良好,心理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性格开朗,具有较强的沟通与应变能力及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2019年应届毕业生:
1.本科及以下学历者均需北京生源;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非北京生源需符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引进非北京生源条件,不得存在任何影响非北京毕业生引进的情形;
2.大专学历者年龄25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历及以上者年龄30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应聘学生在校期间应成绩合格,在毕业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否则不予录取聘用;
(四)符合回避制度有关规定;
(五)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二、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一)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3月29日
(二) 报名邮箱:
请应聘者务必填写“北京急救中心公开招聘登记报名表”(附件2),填写内容须全面、属实,不诚实填报,影响录用结果。电子简历发送至zpxx120@bjchfp.gov.cn邮箱,邮件名设为“报考职位+姓名+学历”,例如“院前急救医生+张三+本科”,未按上述要求填报视为报名无效。
三、资格审查与考核
(一)我中心将根据招聘的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将通知专业测试、笔试与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3.岗位招聘条件中要求的相关材料
4.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1张(背面注明姓名)
(二)考核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人事科组织相关科室及专家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职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并根据具体岗位情况增设技能操作考核内容。每个考核环节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考核环节。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未达到1:3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笔试和面视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单位统一组织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人事档案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单位将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信息将在www.beijing120.com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
五、需说明事项
(一)从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应聘者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接收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当事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单位对资格审查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电话:北京急救中心人事科 安老师 010-66014339